新华网广州6月24日电(关锦恒)广州市河长办24日通报,近日,广州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和石滩镇政府,对石滩镇上围村一间涉嫌违法排污的无证照电镀厂进行查封。目前,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查,6名涉嫌违法排污人员被刑事拘留。
6月6日,广州市河长办摸查筛选出一宗涉嫌严重违法排污、污染环境线索,向增城区发出交办任务。经增城区河长办调集,增城区石滩镇政府会同区水务局、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,对石滩镇上围村犀滘南路6号进行突击检查,发现一家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无证照电镀厂。
检查发现,该电镀厂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自动抛光机1台、手工抛光机2台、整流机1台、电镀槽1条、清洗池1个。
增城区环境监理所对上述无证照电镀厂围墙外排水沟进行取样,进行实验室检测。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涉案9人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记录,立案调查。
据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发现,该厂经营者在一个多月前通过租赁厂房,在上围村从事电镀生产经营,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未按法律规定作预处理,直接排向厂外自然环境。
经生态环境部门实验室检测,上述电镀厂外排的废水六价铬含量达505毫克/升,超标达5049倍;化学需氧量浓度达957毫克/升,超标达18.1倍;氨氮27.4毫克/升,超标2.4倍。
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、现场检查、询问情况、生产废水违法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事实,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环境保护法律,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实施查封,现场认定,宋某某等6人涉嫌破坏环境犯罪,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。
增城区公安分局随即依法以涉嫌破坏环境罪对涉案嫌疑人宋某某等6人实施刑事拘留,并作进一步侦查取证。